按照《关于做好2014年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明[2014]108号)有关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对照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现将我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2014年,我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通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宜春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4年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依托我委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等平台,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由委秘书科负责,各职能科室共同参与实施,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切实保障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扎实开展。二是制度建设到位。建立和完善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和工作年报等一整套工作制度,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明确责任到位。进一步加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职责分解到委机关各科室,与科室日常业务同部署、同要求、同考核,促使各科室重视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的公开,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委积极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将涉及国资监管政策规定,国企改革新举措,国有经济运行状况、机关财政资金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重点信息内容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截止目前通过我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52条,其中国资监管动态53条、国企改革信息32条,通知公告15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其他专题信息共52条;通过政民互动系统回复群众反映问题6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信息6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其他情况
2014年度我委没有收取过任何信息公开费用,也无人申请减免相关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今年市政府信息办组织的市直单位网站监测显示,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网站管理专业人员匮乏等。为进一步做好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委将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宜春市国资委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