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春中心城区整治无牌无证、无照 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载客经营车辆涉及评估机构选聘的公告
一、选用的中介机构类型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选聘的中介机构类型为:资产评估业务机构,以熟悉二手车评估业务的为主。
二、选用的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名单中一次性抽取确定。
三、评估费用计算标准
按100元/辆包干制办法支出。
三、集中选用的时间、地点
(一)选用时间:2016年12月30日
(二)选用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三楼)
四、选用的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中介服务执业资质;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规范健全的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制度;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服务业绩,近三年无不良记录及违规操作行为,且没有受到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处罚;
4、有车辆评估资质的评估人员3名以上;
5、能按宜春中心城区整治无牌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载客经营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五、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应聘机构应按要求准备报名材料,加盖公章并标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聘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专业人员人数、近三年业务项目数量等;
(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三)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四)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五) 近一年来开展的评估或拍卖项目清单、项目委托合同、以及相关宜春市范围内税务发票等证明材料;
(六)近三年受到行政管理部门表彰、表扬情况(附有关文件或证明);
六、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29日
地点:市国资委(市政大楼1058室)
七、其他
参与报名的中介机构应对其陈述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其陈述及其提供资料的虚假,宜春中心城区整治无牌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放、违法违规载客经营办公室可取消其资格,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