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委拟对外招聘编外用工人员6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介绍 本次招聘的外派专职监事是由宜春市国资委委派到市发展平台担任监事会专职监事的人员。外派专职监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主要职责是对宜春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活动和董事会、经营班子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经营管理业绩提出评价报告,列席企业有关会议等。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财务审计方面专职监事(4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财会、金融、审计专业学历,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审计和企业经营管理等知识; 3、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和有在企业监事会工作经历优先,且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及文字撰写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程方面专职监事(1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历,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能力; 3、持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其他工程、安全管理类证书者优先,且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文字撰写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法律方面专职监事(1人)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法律类专业学历,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40周岁以下;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服务于大型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相关经验者优先,且年龄可以放宽至47周岁以下; 4、有清晰的逻辑思维,良好的分析、应变及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7月9日至7月13日。 (二)报名地点:宜春市市政大楼1059室。 (三)报名时提供: 1、《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到市国资委、宜春就业网网站下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 3、无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市国资委通知参加选拔考试。选拔考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比例为1:3,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三)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咨询电话:0795-3198905 宜春市国资委 2018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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