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由市企改办主任,市国资委主任彭芦新带队组成的督查小组,于8月8日至11日对袁州区、靖安县、高安市、上高县、和铜鼓县所属企业改革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根据督查的情况,各县市区企业改革基本实现了“三到位”:一是县、乡两级换届,新的领导对改革任务交接到位;二是多数县市对7月14日召开的“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推进会”精神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多数县市精细操作,稳妥推进改革的方式方法到位。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资金筹措难,部分县(市、区)企业对企业改制认识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督查情况彭芦新主任做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前期准备工作做细做到位,摸清家底要细,职工身份认定要准,改革成本测算要精,方案制定要慎;二是政府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倒排时间,整体推进;三是依法依规操作,方案审批要按程序,不走跳棋,资产处置阳光运行;四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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